伯川书院
 首页  书院概况  党团建设  中心简介  自强之家  新闻资料  学子风采  书院服务 
新闻动态
学子风采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伯·学多才】“我与伯川”优...
当前位置: 首页>>新闻资料>>通知公告>>正文

【通知】关于伯川书院2017-2018学年“流年光影”合影活动的通知
2017-10-08 20:00  

为进一步增强伯川书院整体的凝聚力,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,加强团结友爱的意识,促进形成文明友善、温馨和谐的大家庭,伯川书院自管中心面向全体书院单元展开“流年光影”活动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拍摄时间

2017年10月11日―2017年10月15日。

二、活动内容

流年光影”活动以单元为单位展开,对伯川书院所有学生进行拍照合影。拍摄地点和时间从以下提供的安排中选择,拍摄姿态不限,最终将在单元楼梯口处展示。

三、活动流程

1、拍摄地点和时间确认

各个单元自行选择拍摄地点,于10月9日下午三时前由团支书发至邮箱3046005941@qq.com ,方式统一为“楼号—单元—地点—时间”,例如:B16—304—E03—13日

2合影拍摄

拍摄地点分为四个时间段

10月11日(周三)风雨操场、彩虹长廊三楼

10月12日(周四)彩虹长廊三楼、A01教学楼前扇形广场

10月13日(周五)A01教学楼前扇形广场、E03

10月14日(周六)E03、风雨操场

各个单元具体拍摄时间和地点将会在10月10日前反馈给各个单元长,拍摄时衣着姿态不限 ,但要展现伯川学子的良好面貌。

3、照片墙建设

照片制作完成后,根据预定完成板式加入单元内已设的“光影流年”照片墙中,完成伯川书院“流年光影”活动。

 

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伯川书院自管中心

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

 

 

 


关闭窗口

 

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伯川书院 版权所有   地址: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
邮编:124221        ICP备案号:
辽ICP备05001357号